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买卖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时间:2023-02-11 16:30:29 18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经济适用住房是可以买卖的,但是有限制条件。经济适用住房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是划拨,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购房人拥有的是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以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是政府可以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取得完全产权后,经济适用住房转化为商品房,可以上市交易。购买二手经济适用住房要特别注意,经济适用住房未满五年不允许上市交易,如果是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原购房人私下签订合同或采取公证方式购买二手经济适用住房的,一旦发生纠纷,卖家反悔,购房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买家只能向卖家主张债权,而不能主张房屋产权。

1、经济适用房一般都会修建在城乡结合的地方,在交通及周边设施不够好,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详细考虑是否可以牺牲交通及工作等。

2、购买经济适用房同样需要考虑户型问题,尽量按照自己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户型。

3、合同签署不要偏信广告,或售楼人员的口头承诺,要考察预售许可证、项目施工情况、产权问题等。

4、交房的使用申请人不要忘了向开发商要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两书。

一、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2、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第三十二条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第三十三条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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