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夜班期间外出买烟摔倒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时间:2023-12-07 06:17:52 11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上夜班期间外出买烟摔倒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1、上夜班期间外出买烟摔倒受伤不属于工伤,出去买烟与工作无关,非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不属于工伤;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请律师有什么用?

1、如果请律师,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对于职工可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律师会更加了解,从而防止工伤待遇请求事项的遗漏;

2、律师知道案件办理的一些技巧和方法,律师介入,除了可缩短赔偿时间外,还可以提高赔偿数额,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工伤认定的流程?

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人社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人社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受理,人社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完整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完整的,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

3、认定,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20日内送达当事人。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n(一)故意犯罪的;\n(二)醉酒或者吸毒的;\n(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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