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是否免征营业税
时间:2023-03-27 19:30:53 48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免税。

这个范围指经国家经贸委审核批准,纳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并按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法规的标准收取担保业务收入的单位。

一、债权转让担保是否有效

债权转让担保有效。债权人在担保期内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担保债权同时转让,担保人在原担保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人和债权人事先约定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在担保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担保人继续在原担保的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在担保期间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二、企业融资法律风险有哪些

1、民间融资中的刑事法律风险:民间融资可能是几种融资方式中风险最大的,其最主要的风险在于,与非法集资之间只有“一纸之隔”。民间融资沦为非法集资的风险具体有两种:其一是构成集资诈骗罪其二是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银行贷款融资中的刑事法律风险:向金融机构贷款仍然是当前我国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的主要渠道。但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企业信用低、财务管理混乱、固定资产少、经营活动不透明、财务信息不公开等问题,这些恰好与银行对信贷资金安全性、收益性的要求形成强烈的反差,银行在对中小企业进行审查监督时成本明显增加,由此导致银行贷款给中小企业的积极性降低。为了减小自身的风险,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往往设置了更为严苛的标准和程序,以致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的难度大大增加。中小企业为了获得银行贷款资金,在融资过程中可能会不择手段,采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等方式骗取银行贷款等,由此而引发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高利转贷罪合同诈骗罪的刑事法律风险。

三、担保贷款人的条件有哪些

担保贷款人的条件如下:

1、法人、其他组织或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可以作为担保人;

2、国家机关不得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转贷外,国家机关不得为担保人;

3、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如学校、幼儿园、医院,不得担任担保人;

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为担保人;

5、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障;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或企业为他人提供担保;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或企业有权拒绝强迫其为他人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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