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免征范围由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不超过10万元。免征政策长期有效
一、购进货物用于公益性捐赠要视同销售吗
购进货物用于公益性捐赠,也要视同销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个体工商户税收标准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税收标准如下:
1、按查账征收的,缴纳营业收入交5%的营业税、7%的城建税、3%的教育费附加、1%的地方教育费附加;
2、核定征收的,按照定期定额办法执行。根据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如果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
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三、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交税税类如下:
1、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3%缴纳;
2、城建税按增值税的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的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1%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账簿按5元/本支付;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支付;
6、城市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缴纳;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8、车船税按车辆缴纳;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缴纳: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内的适用18%,3万元至10万元的适用27%,10万元以上的适用33%;
10、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全文68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