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和解协议的效力实际是以履行完毕为生效条件,只要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当,和解协议视为撤销或失效,法院不能根据诉讼和解协议作为裁判的依据。
一、民事金钱纠纷怎么处理
民事金钱纠纷的处理方式: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3、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4、诉讼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
二、判决后和解协议的效力
在法院的判决生效后尚未申请强制执行前,双方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就变更判决所确定的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问题达成协议的一种行为。当事人达成和解是对自身权利处分的结果,只要和解协议真实合法,就应承认其合同的效力。
三、法院和解协议书和调解书区别
1、和解协议:
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概念:“和解,是指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就实体权利的处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争议的活动。和解分为诉讼外的和解与诉讼中的和解。诉讼和解,是当事人双方在诉讼中进行自行协商,达成协议。
性质:实质上是契约,所以对纠纷主体双方具有契约上的约束力
结果: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原告撤诉的方式结束诉讼程序。
与调解协议的区别:行为主体不同:和解协议是当事人自己协商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解协议是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或第三人主持下达成协议。
相同点:靠当事人双方自觉履行,不能作为人民法院的执行根据调解协议经过特定程序转化为特定的法律文书――调解书,从而具有与法院判决相同的既判力、形成力或执行力。
2、调解书:
性质:是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是对调解协议的确认,是调解结案的法定程序,与判决具有相同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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