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生证证明
结婚登记后,无论办理第一孩,还是第二孩《生育证》,都无须村委会开具任何单独的证明。
没结婚登记,如果是第一个孩子,需要在现居住地居委会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所需材料有:双方户口本、双方结婚证、双方婚育证明(有正式单位在单位出具,没有正式单位的在户籍所在地出具),双方合照一张,女方单人照一张。优生四项检查单子一份。
如果是第二个孩子,就需要在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准生证》,所需材料比较多,办理时间为45个工作日,可以去办事处问清楚到底需要哪些材料。
二、准生证办理流程
步骤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步骤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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