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生证明是不需要准生证明的。出生证明的终极目的就是给孩子上户口,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一般情况下医院多填写某某之子,之女字样。出生三个月内,到生产的医院换取正式出生证明,正式的出生证明需要明确孩子的正式名字,并且一经打印就很难更改了。出生证明办理完成之后可以在诸多情况下发挥作用,最主要的作用就是可以给孩子办理上户口,而且在二胎政策的开放之后,出生证明也照样需要办理的。
一、父母出生证上养子女户口本上的名字犯法吗?
犯法。领养的孩子不需要办理出生证明,到民政局办理领养手续即可。如果办理假的出生证明,将会受到一定的惩罚。
出生证的填写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等。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二、户籍科能查出生证明
能查出生证明。给孩子上户口的方法包括:1、孩子如果是婚前出生父母在孩子出生后三个月内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再按户籍办理要求补全各种资料,孩子就可顺利入户登记了。2、按政策要求缴纳一定年限的计划外生育费才可以办理入户登记。3、抱养的孩子,上户口要先看是不是合法领养的。如果是合法领养的,办理了相关的领养登记手续,是可以带着这些材料去派出所上户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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