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办理大病救助申请
1、大病救助申请的具体流程有以下:
(1)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
(2)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
(3)提交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
(4)符合条件的,发放救助款。
2、法律依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第二条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对于在保护抢救国家资财或在对敌斗争中牺牲的人员,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一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二、申请大病补助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大病补助的条件有以下:
1、总工会所核定的特困职工;
2、城乡的低收入家庭成员;
3、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补助的重点扶优对象;
5、农村的五保对象;
6、享受民政部门定期的进行生活补助的六十年代退休职工;
7、在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人员。
大病救助申请的流程
申请享受医疗救助的对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7)优抚对象证明材料或者伤残军人证复印件。
2、村(居)委会应当:
(1)调查核实。
(2)组织村(居)民代表评议。
(3)符合条件的村(居)公示。
(4)对不符合条件的返回申请人。
3、社会救助办应当:
(1)调查核实。
(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
(3)不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并书面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
4、(区)民政局:
(1)复核审批。
(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公示。
(3)不符合条件的逐级返回。经核实审查通过之后,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发放救助金。
如果以上程序进展较慢,优抚对象可以直接去县级民政局优抚股寻求指导和帮助,只要你的家庭确实属于中等以下生活水平,你的直系亲属或者你本人患重大疾病治疗结束(不含伤残旧病复发)之后,均可以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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