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人身关系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时间:2023-04-10 10:31:48 22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夫妻人身关系包括的内容如下:

(1)夫妻双方地位平等、独立。

(2)夫妻双方都享有姓名权。

(3)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

(4)夫妻双方的人身自由权。

(5)夫妻住所选定权。

(6)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7)计划生育义务。

一、离婚协议要包含哪些内容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夫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形式。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离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如何给付。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问题。

4、夫妻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二、夫妻冷战分居一年以上算遗弃吗?

夫妻冷战分居如果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不算遗弃,如果没有履行义务算遗弃。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可分为哪些情形

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可分为三种情形,夫妻双方客观上处于分居状态和夫妻一方,或双方主观上都有分居的愿望以及分居期间必须满二年。可以诉讼离婚的情形:

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

5、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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