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工伤认定书要注意的是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用人单位全称;
2.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3.受伤害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断时间或职业病名称、受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4.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依据;
5.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时限;
6.作出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决定的时间。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该做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拿到工伤证明,如果是一般伤害,可以直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关赔偿。伤情严重的,伤势稳定后,可申请伤残鉴定。如伤情达到伤残等级,可根据相关伤残等级享受相应待遇。用人单位拒不赔偿的,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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