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的特征:
1、破产财产是以清偿债权而存在的财产;
2、破产财产是清算组保管和处理的财产;
3、破产财产是能够使债权人公平、合理分配受偿的财产的总和;
4、破产财产的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依法确定的财产。
债务人财产破产财产分别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债务人财产
“债务人财产”是新《企业破产法》首次出现的概念。在美国破产法上,其同义概念为estate,在德国破产法中称masse,实际上,债务人财产应包括债务人的所有财产,其中包括债务人对不论何处的资产拥有的权益,不论是在法院地国还是在外国,也不论在程序启动时是否为债务人所占有,以及还包括一切有形资产(动产或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新《企业破产法》对“债务人财产”概念的使用表现出破产立法理念的变革,这一概念不仅涵盖了破产清算程序中的债务人财产,也将破产和解程序和重整程序中的债务人财产包括在内,能较好的概括清算、和解和重整三种程序下债务人财产的不同状况,其内涵更为全面。
(二)破产财产是什么
与“债务人财产”密切相关的一个概念是“破产财产”。在我国破产法学界,“破产财产”这一概念在广义和狭义两个意义上被使用。广义上的破产财产按照大陆法系的称谓也称为破产财团,和新破产法中的“债务人财产”基本同义。狭义上的破产财产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用以清算和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的财产。原《企业破产法(试行)》是在狭义上使用的破产财产概念。该法第28条规定: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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