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因此,在商标民事纠纷案件中,如果原告成功制止了侵权行为,那么其支付的合理开支可以作为赔偿损失的一部分。
然而,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实行的是收费与服务费分离制度,即律师费和服务费分别计算。因此,在商标民事纠纷案件中,原告聘请律师的费用应当由败诉方承担。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规定,在商标民事纠纷案件中,原告成功制止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合理开支可以作为赔偿损失的一部分。但是,律师费应当由败诉方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 第二十三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制度,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 第二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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