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新单位要原来的劳动合同怎么办
仅需提交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即可,若有其他要求请致电原单位办公室自行核查。
单位不得招聘已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免承担相应责任。
离职证明即可表明您的状况。
至于劳动合同及薪资等信息,属于原单位商业机密范畴,劳动者应尊重保密条款,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不给员工怎么赔偿
一旦签署了未颁发的劳动合同,无需向员工赔偿,除非已经对其造成损失。
仅仅因公司回收所有劳动合同而寻求经济补偿往往无法得到支持。
个人应在当时就要求企业给予一份劳动合同,因为此类合同时应由劳资双方各自保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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