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设立中的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问题,我国法律届存有争议。设立中的公司,因未成立不具有法人资格。依法不能作为合同的签订主体。但如果以其名义签订的合同后来得到成立后的公司确认应为有效。如果合同无效的话,可以要求公司的发起人承担法律责任。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者违反合同的规定,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有限公司成立前是可以签合同吗
有限公司成立前是可以签订合同的。只要是双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真实的意愿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手续如下:
1、发起人发起;
2、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
3、制定公司章程;
4、必要的审批手续;
5、缴纳出资;
6、验资;
7、申请设立登记;
8、登记发照。
二、设立中的公司可否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
设立中的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的设立是需要一定时间的,在设立过程中的公司并不具备法人资格,公司只有在依法成立
时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虽然可以以设立中的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但是,在合同责任由谁承担的问题上,会因为公司是否最终顺利成立,以及合同的具体内容
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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