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漳州房屋租赁转租登记备案受理条件有哪些
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福建省住建厅关于规范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要求。
二、漳州房屋租赁转租登记备案办理依据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10年住建部令第6号)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三、漳州房屋租赁转租登记备案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15:00-18:00)
四、漳州房屋租赁转租登记备案办理地点
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南路86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服务大厅300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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