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工伤保险由施工单位交。具体如下:
1、建设施工单位在办理施工的许可手续时,应该提交建设项目的工伤保险的参保证明;
2、如果建筑单位没有提交参保证明,则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的主管部门是不会发给其施工许可证的。
一、建筑工地工伤赔偿项目如下: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交通费、食宿费;
4、康复治疗费;
5、辅助器具费;
6、停工留薪;
7、护理费。
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流程如下:
1、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建筑工程工伤保险赔偿范围
规定明确指出,建筑施工企业对企业固定职工要按用人单位方式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用工特别是农民工,可以按建设项目方式参保,并可在各项社保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对未提交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证明、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同时,为避免项目竣工后才完成工伤认定鉴定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不落实的问题。规定还指出,对在参保项目施工期间发生工伤、项目竣工时尚未完成工伤认定鉴定的,均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要求大力扩展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或按用人单位参保或按项目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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