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科技贸易合同免税注意事项
在江苏省,只有符合条件的技术开发和转让合同可免交营业税及附加,技术咨询和服务合同不享受减免税政策。根据有关政策的要求,在签订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合同标题和内容中不得出现“咨询”、“服务”的字眼,不得有培训的内容,如有应注明培训的金额,或“免费培训”。
2、
合同内容突出一个“新”字,如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合同要体现出开发(转让)的新技术的特征,写明达到指标,领先水平,以及专利、获奖等能够反映涉及技术先进性的情况。
3、
合同主体和公章。合同主体必须为法人或自然人。合同的受托方(开发方)、转让方的名称应为“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并盖学院技术合同章,合同的委托方、受让方的名称应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并与所加盖公章名称一字不差。
4、知识产权归属。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知识产权归属,知识产权归我方的,要在合同中写明委托方、受让方有使用权。
5、软件开发合同涉及软件开发的,必须在合同中写明其知识产权或所有权归委托方或双方共享;软件转让合同还应注明著作权归让与方所有,否则征收增值税(比营业税还高)。为以后工作方便,可在开发合同中写上“知识产权归委托方或双方所有”,转让合同中写明“将使用权或所有权转让给对方。但不影响开发方、转让方利用类似技术为第三方提供服务。”
软件开发和转让合同中不得出现“产品”、“X份”的字样,否则将作为销售软件产品处理,征收增值税。
6、
技术合同中涉及外购硬件材料的,采购后尽量开增值税发票。切割经费与开发(转让)费用适用不同的管理费提取比例。外购硬件材料发票中尽量不要出现“设备”字样,“材料”、“器材”均可。开发费经合同认定后可以免扣营业税。
技术科技贸易开发合同申请免税流程
1、去公司所在的区科委领取技术开发合同的标准样本,或者去*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的网站下载
2、根据双方已经订立的合同为依据填写标准样本合同并双方签字和盖章(若双方订立的合同是英文需要专门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后加盖翻译章)
3、递交填写好的样本合同同时把双方订立的原始合同作为附件
4、大约五个工作日左右会得到科委的批复,若通过认证,则取得一张技术开发合同的登记证明
5、立马可以将得到科委认证的合同和登记证明递交到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6、大约十天左右可以得到批复,若通过,则在合同上会印有“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的合同认定章”
7、此时已经证明此合同属于技术开发合同,可以去相关税务部门申请免营业税
8、去税务局购买印花税(总金额的万分之三)贴在合同规定处
9、去专管员处领取申请免税的清单和资料(可以免除5%的营业税和相应的附加税)
提交申请后十天左右即可得到税务局的最终批复(此过程中材料相对简单)
10、当得到最终认定免税的通知后,即可开具发票给客户,并在当月申报过程中填写免税金额,以抵消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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