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规定有下列细节需要引起注意:一是产品在三包的有效期内,如果丢失了发票或三包凭证,是否仍然可以得到三包的服务;二是如果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需要换货的情况下,商家是否可以提供修理过的产品;三是商家不能按照消费者的意愿提供产品的发票,该如何处理。如果消费者跟商家在三包的协调过程中,出现了分歧,可以打12315进行调解。
鞋的三包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鞋的三包包括包修、包换、包退。三包期限,自购鞋之日起:
(一)包修:1、全天然皮革(真皮)三个月。2、人造革面/布面两个月。
(二)包换:
1、未穿过的新鞋因以下质量问题,予以包换。
(1)左右脚不配双。
(2)鞋面和鞋底有明显的色车。
2、售出一个月内出现以下问题的鞋子,予以包换。
(1)鞋面有严重退色者;
(2)正常使用而鞋面断裂;
(3)正常使用而鞋底断裂。
(三)包退:
1、属包换原因1的,若无同货号或同款式可换,以原价退钱给消费者。
2、属包换原因2的,若无同货号或同款式可换,以原价扣除每日0、5%的折扣费退钱给消费者。
3、在第一个月内两次修理无效者,可酌情按原价每日0、5%收取折扣费,予以退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上述规定适用于一般产品质量的三包规定。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修理;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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