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使用盗版软件构成侵权。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人们的版权意识越来越强,尤其是计算机软件,盗版软件成本低,一些人会选择盗版软件,这也为盗版者提供了相应的市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或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等属于侵权。
盗版软件侵犯什么权利
盗版软件当然涉嫌侵犯正版软件的权益,而且给正版软件带来了极大的损失。
因为盗版软件的出现,导致了正版软件的销量下降,而且盗版软件其实就是破解了正版软件,相当于把别人的东西拿出来给大家用,已经侵害知识产权了。
所以,单纯的盗版侵权,即侵犯著作权,不管数额多少都是民事侵权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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