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的材料有:承租人身份证、户籍地证件照信息或者法人资格证、营业执照,出租人身份证、户籍地证件照信息,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
一、房产证丢了是否可以补办
房产证丢了是可以补办的。房屋所有人准备申请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相关部门进行登报声明,在房屋所有人将所有的相关资料交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并且填写完申请表及交上证明后即可登记审查核准。最后等待不动产登记中心做最后的批复,缮证发证。房产证补办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屋产权人即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刊登遗失证明的整张报纸、房屋产权人的申请补办报告;
2、房管部门出具的挂失证明、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如果丢失的是商品房房产证,可以找物业公司出具遗失证明,如果丢失的是房改房房产证,则需要到房改单位开具遗失登记申请表。遗失申请表的内容包括详细地址、房屋面积、房产证号以及房屋产权人的相关信息等。房屋产权人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房管部门查询房屋档案(需交查档费),房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会根据房屋的信息开具公告。
二、房屋出租不登记应该如何处罚
出租房屋后,应在一定的期限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的,经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仍未登记的,将面临罚款等处罚。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租赁登记,由当事人向区主管机关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二)房屋租赁合同;(三)出租人身份或法律资格证明;(四)承租人身份或法律资格证明。在实践中,有许多出租人和承租人嫌麻烦或者法律意识淡薄不去办理备案,实际上经过备案后能对承租人的权利进行保障,比如有的城市办理居住证,需要租赁登记备案半年以上,如户口不在当地,经过备案后,孩子可以入读房子所在地的学校,所以一定要及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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