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约定把房产赠与子女可以反悔吗
离婚协议约定把房产赠与子女不一定可以反悔,如果赠与的房屋还没有转移之前,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可以撤销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协议离婚一定要本人亲自去办理吗
协议离婚的,一定要本人亲自去办理。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必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三、离婚协议适用民法典的合同编吗
关于离婚协议是不适用《民法典》的合同编的,应当适用的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合同的定义是适用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之间的约定,夫妻双方做出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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