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居)委会持死亡公民的相关证件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申请材料:
1、死亡公民的居民户口薄
2、死亡公民的身份证
3、死亡公民的死亡证明
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流程:
1、申请人网上填写申请表
2、各分局办证中心(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注销户籍。
3、辖区民警上门收缴户口簿和身份证,并出具死亡注销证明
窗口申请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窗口形式审查
3、手续齐全的,给予当场办理
办理时限:无办理时限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内。
办理地址:户籍在绍兴市区其余各镇的居民,到各自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注意事项:
户籍在绍兴市区塔山派出所、蕺山派出所、北海派出所、府山派出所、稽山派出所、城南派出所等六个派出所内的居民,前往绍兴市越城区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三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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