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下十种情形下算工伤
根据我国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职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即可认定为工伤,申请工伤认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参保职工所在单位携带以下资料前往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参保职工所在单位及个人携带以下资料前往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和检查检验单、影像等诊疗资。
具体案例
劳动工伤--上班途中斑马线上被撞怎样申请工伤?
赵先生住在乌市迎宾路附近的一个小区。10月14日9时30分,他前往迎宾北一路口的公交车站,准备乘坐51路公交车去红山附近的单位上班。见人行通道的交通信号灯显示绿灯,他就随着人群往前走,可没想到斑马线才过了一半,人行通道的信号灯就由绿变红,但由于被树叶遮挡的缘故,在他所处的角度并未看清,结果被驶过来的一辆白色小车撞上,导致左侧肩胛骨骨碎。
事情已过去半个多月,虽然已出院,但赵先生只得在家休养。看着妻子一边忙着照顾不满1岁的孩子,一边还得努力赚钱养家,他愈发着急。
“家里经济条件本不宽裕,我这次出事花了不少钱,目前对方的相关赔偿没到位,我连续几个月不能上班,今后一家人怎么办?我能不能申请工伤?”赵先生担心地说。
其实赵先生之所以提出工伤赔偿的想法,一是因为自己是在上班途中受的伤,二是事故责任认定中,对方负主要责任。
赵先生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伤,又该如何定赔偿?
劳动工伤律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有认定为工伤的可能。依据该规定,要确定赵先生是否算工伤,首先得确定他遭遇的交通事故受害是否构成工伤,这就得赵先生证明其是在上班途中遇到的交通事故,并且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车主负主要责任,这样赵先生就有主张工伤待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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