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可以拿来买房或者租房,但是有些居民并不需要这些,他们更想把公积金提取出来做其他事情,但是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额度限制的,下面就给大家来简单介绍一下贵州公积金提取额度情况。
根据《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费用的实施细则》的规定,职工因租住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需要满足一下条件:
(1)租住公租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职工申请时12个月内实际已支付的租金金额;
(2)租住商品房的,租金标准控制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元,使用面积标准控制在了70平方米以内、提取额度按年实际租金支出金额予以审批(如所租赁的房屋面积和租金标准超过控制标准的,超出部分的房租支出不计入提取额度的计算基数)。
除此之外,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有权对职工提交的所需资料及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审核。提取申请人有义务接受并配合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调查。对于采取伪造、变造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捏造事实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的,由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责令当事人退还所套取的住房公积金,并根据相关规定冻结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两年,取消其住房公积金使用资格,并将此情况通报当事人所在单位,同时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贵州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可以超过职工12个月实际支付的租金金额,另外在租房时如果超出规定的面积和租金的部分,一律不计入提取额度的计算基数,并且提取金额是按年租金予以审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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