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必须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结清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因此,劳动者应该遵守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避免进行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转的活动。
不能以索要工资为目的,进行任何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转的活动。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要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如果不结清工资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
员 工 离 职 工 资 怎 么 办 ?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期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用人单位有义务配合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处理,并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仲裁机构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对逾期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一十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因此,若员工离职后用人单位拖欠其工资,员工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用人单位有义务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
离职员工工资拖欠问题,用人单位应按期足额支付工资,否则将面临加付赔偿金的处罚。劳动者可以选择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用人单位有义务配合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处理,并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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