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龙岩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和初审收费吗
不收费
二、龙岩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2、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3、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
4、申请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三、龙岩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和初审流程怎么走
1、受理机关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资料。
2、受理机关应当会同相关程序部门,通过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的社区、街道、乡镇,采用查档取证、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其家庭人口、住房状况和收入状况进行走访核查,申请家庭及有关单位、组织或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有关情况。
3、经初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受理机关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经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受理机关在公共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经公示符合条件后,统一报送市房改办,由市房改办转市建设局、市民政局提请相关部门核查有关信息后,经复核认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在《闽西日报》或龙岩建设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4、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市房改办予以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进入配租(或轮候)环节。
四、龙岩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和初审办理依据
《龙岩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
第六条“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负责本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依据本条例负责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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