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咸阳市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如何办理
1、申请: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在行政管辖范围内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对于不在管辖范围内,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对于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3、审核: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4、审批:主管部门负责人对审核材料进行审批,作出是否准予的决定。
5、送达: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制作审批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二、咸阳市临时占用林地审批申请条件
临时使用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5公顷以下,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20公顷以下的,由市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林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咸阳市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办理材料
1、使用林地申请表
2、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3、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
4、市、县收取植被恢复费票据
5、用地单位的资质证明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
6、县林业主管部门关于项目使用林地的请示文件(对涉及国有林地的需明确是否同意占用的意见)
7、林地权属证书(或表)
8、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9、使用林地协议补偿协议或其他补偿证明材料
四、咸阳市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办理地点
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南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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