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表明,农村宅基地补偿依据区片综合地价,房屋是按照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具体的拆迁补偿分三种:
(1)货币补偿,即直接用现金一次性补偿清楚;
(2)产权房屋调换,及安置房安置;
(3)有宅基地安置条件的会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外还会补偿农村房屋重建的金额。
新《土地管理法》也有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村村民住宅的,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进行搬迁。
要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其次,在补偿计算方式上,补偿标准基本上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不同地区、不同项目、不同的被征收人都将产生差异化因素,所以标准仍然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所以,综上所述,补偿这件事,主要还是要看实际情况的,看当地具体拆迁政策,但多数情况下仍将以面积为基础,家庭人口数等因素则起到辅助作用,毕竟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征收实践较为复杂,难以直接判定。或许有些地方确实有规定,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可以结合被拆迁人家庭人口情况安置,不过,该项规定的适用,有很多前提条件,并且说的可以结合被拆迁人家庭人口情况,但也是在原有面积的基础上结合家庭人口进行补偿,并不是只考虑人口而不考虑面积。
一、一般代征地收回需要补偿吗
代征地收回也是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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