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金可以退,定金不能退。定金的性质是违约定金受定金罚则的约束,即交付定金方违约,收受方可以主张不退还定金;如果收受方违约,交付方可以主张两倍返还定金。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是单方的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可能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定金之间法律效益怎么算?
根据相关的法条我们可以得知,定金的法律效力是担保,即给付一定的定金实则是为债务做的担保,而且定金是不可以退还的,若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订金不是法律概念,一属于单方行为,订金往往作为预付款融入总价款里,亦或者是退还。
二、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订金,可通过双方协调归还。而定金,只有遇到签订的认购合同不规范等情况下,才能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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