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政府以违章建筑的名义强拆,政府必须履行严格的法律程序,要下达限期拆除决定。注意只有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下达限期拆除决定,其他任何部门都不允许下达限期拆除确定。对这个决定书不服,可以提起复议或诉讼,复议时间是2个月,诉讼时间是6个月,都是从收到决定书起计算,一定注意,在复议和诉讼期间,法律禁止政府强制拆除违章建筑,如果你不提起,那复议和诉讼期满之后乡政府才可以进行强拆。
城管强拆违建的法律依据
国务院:补偿没有到位不得强制拆迁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通知中规定,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另外,各地不能强行实施征地,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同时,还要严格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对拆迁户进行补偿。尚未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省区市,必须在2010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已公布实施,但标准偏低地区,必须尽快调整提高。通知还要求,要加强对征地实施过程的监管,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防止出现拖欠、截留、挪用等问题。
2月12日,国务院法制办修改后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结束,到现在已有3个多月,尚无最新进展。而近日来,一些地区在农村征地和城镇房屋拆迁中,命案不断,半年来,以血抗争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
中央严管征地拆迁业界呼吁加速立法
尽管这份紧急通知没有向媒体公布,但因为其重要性还是引发了广泛关注。
据最新一期《瞭望》杂志报道,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规定,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的,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尚未按照有关规定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省区市,必须于2010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
该文件的全称为《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下称《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地不能强行实施征地,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据了解,这还是5月18日《湖北日报》报道该省省长李鸿忠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国务院办公厅《紧急通知》精神时,外界才知道此事,并进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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