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的赠与合同,如赠与人拒不履行赠与义务,受赠人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助办理义务。
一、房屋赠与过户后能反悔吗
房屋赠与过户后不能反悔,但是受赠人有过错的,可以撤销赠与。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赠与合同的撤销有哪些
下列赠与合同可以撤销:1、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但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除外;2、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3、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4、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三、赠与人可撤销赠与的情形有哪些
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有:
1、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赠与合同未经过公证,也不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
2、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3、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合法权益;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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