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以下情况会被退回: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闲置6个月以上的;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转租或擅自调换的;破坏或擅自装修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改变住房用途的;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一、租户不交租金怎么处理
租户不交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1、擅自转租承租房屋;
2、擅自转让租赁房屋,转借给别人或者转让使用的;
3、擅自拆除、改变结构或者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
5、拖欠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租赁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二、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的8种情形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5)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三、公租房可以让亲戚住吗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公租房不允许亲属入住,并且禁止转租、出借公共租赁住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返还公共租赁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已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如果当事人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会导致公租房的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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