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2月13日专电(何军)春节将至,为保证消费者购买到安全食品,新疆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年货时应谨慎购买“绿标”过期食品。
新疆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主任任力民说,“绿标”即绿色食品标志,它的许可使用期为3年,食品“绿标”过期说明这种食品没有经过绿色发展中心的检验,已不再是绿色食品。
记者在乌鲁木齐光明路的民心超市东风店看到待售的米全大米香米系列,它的包装袋上标注的绿色食品标签为LB-18-0101306091。绿色食品标志编号的第三组数字串的前四个数字用以表明认证年月,即这种面粉的绿色食品标志认证时间为2001年1月,按3年认证有效期计算,面粉的“绿标”早就过期了。
任力民说,国家每年会对快到期的“绿标”企业进行抽检,若发现存在不合格产品并在短期内不能自行改善的,将中止其使用标志。但一些企业为谋取利润,会使用过期了的“绿标”,这些企业的产品往往就会出现问题。
绿色食品,指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的无污染的、安全的、优质的营养类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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