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公账户和私账户在开发票方面的区别。公账户包括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临时账户和专用账户,而私账户一般是用于私人交易的账户。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方面,只要是真实的交易,收到货款的单位可以为私人开具增值税发票。但如果支付货款的私人户是购方委托付款,购方单位也可以索取增值税专票。因此,对于公账户和私账户在发票开具方面的规定存在差异。
无法为公账户开发票。只要是真实的交易,收到货款的单位可以为私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果支付货款的私人户是购方委托付款,购方单位也可以索取增值税专票。对公账户是指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临时账户及专用账户。基本账户一个公司只能开一个。其他的如一般账户,一个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立多个,没有数量限制。
对 公 账 户 能 否 开 发 票 ?
根据我国税收法律规定,对公账户可以开发票。对公账户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等组织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收付款项的账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销售商品、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发票使用手续,开具发票。
对公账户作为一种收付款项的账户,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销售商品、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因此,对公账户可以开发票。
对公账户只要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可以开发票。这些账户包括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临时账户和专用账户。基本账户只能由一家公司开设,其他账户可以根据业务需求开立多个,没有数量限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销售商品、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发票使用手续,开具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