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定金交给置业顾问可以退吗
在一般情况下,我们常说的是“定金”不可退还,然而,若是满足了一些特定条件,那么“定金”还是可以被归还的。
一般而言,定金存在着两种被归还的可能性:其一,倘若收取定金的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则必须以双倍的金额来偿还所收之定金;其二,如果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决定解除合同,那么收取定金的一方就应当将所收之定金如数归还给另一方。
所谓“定金”,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的,为了确保债权得以实现,由其中一方在合同履行之前预先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或其他替代品。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购房定金交了没签合同可以退吗?
可以退,不过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退房的处理方式:
1、可以先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处理;
2、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进行协商;
3、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他调解;
4、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5、如果是卖方违约,可以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是买方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定金交给置业顾问可以退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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