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购物,我们往往只知道要保留发票,往往忽略购物清单的重要性。
案例一:消费者於女士,2009年3月在区内某建材市场购买一批装修板材,按店主开价付款后仅仅索要了一张收据,收据上仅记录了购买日期、总价,而商品名称、数量、单价一律空白。消费者回家清点数量时发现虽与总价一致,但数量不足,也就是说店主在商品单价上做了手脚。由于没有详细商品清单及单价,我委很难支持消费者的说法。
案例二:消费者叶女士,2008年10月份在某建材市场购买一批建材,总共支付了3720元人民币。让我们惊讶的是消费者竟然没有索要任何凭证,事后才觉得数量与金额有所出入,随后凭借她的记忆力单方写出了一份所谓的购物清单,显然这很难让人信服,给我们的调解工作带来很大困难。经过我委两次走访该建材市场,在市场管理方的帮助下,最终艰难地为消费者挽回了200元人民币。
通过以上两个案例我们可以更深地了解到购物凭证是交易达成后买卖双方建立的一份简单的合同,是由经营者向消费者出具的证明某一特定购买或接受服务行为存在的证据,是消费者因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享有权利的保证。它表明了此购买或接受服务行为的真实性,购物清单更是直接反映商品内容或服务项目的重要依据。广大消费者一定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主动索要发票的同时认真核实清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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