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他人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情况下处以五日至十日拘留,并处两百元至五百元罚款;情节较轻的,拘留五日以下或罚款五百元以下;结伙殴打、殴打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六十周岁以上老人的、多次殴打、一次殴打多人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以十日至十五日行政拘留,并处五百至一千元罚款。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殴打他人治安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公务员殴打他人的治安处理方法是如果是故意伤害其他人情节不算严重的情况下,是处于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以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情况下是处以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以及500元以下的罚款。
殴打他人,对他人身体进行伤害,不构成轻伤以上伤情的,就可以认定殴打他人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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