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盗用他人肖像权的惩罚措施
时间:2023-08-06 22:40:31 22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我国的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该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为非财产性责任方式,赔偿损失为财产责任方式。侵权责任的确定一般是:一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是以营利目的作为赔偿的标准。即无论是否情节严重,也无论是否赢利,只要非法使用的目的是为了赢利,且肖像权人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二是对于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的,就是说侵害肖像权精神利益损害赔偿的确定,是以情节严重这一基本标准为标准。情节轻微,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判定物质方面的赔偿。

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罪怎么判刑

一、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罪怎么判刑

1、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罪,按照情节判刑。具体是:

(1)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有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犯罪主体。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方面。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只能是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虚假身份证件或产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该结果发生;

3、犯罪客体。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侵害的客体是社会公共信用,及行为人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虚假身份证件会对社会诚实信用秩序带来破坏;

4、客观方面。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真实身份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虚假身份证件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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