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和特殊贡献人员落户情况分类(不同情况所需材料不同):
情况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昆工作,无固定住所的外地公民,申请户口落入省、市人才交流中心"
注:申报落户需先到省、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户口、档案托管手续后,由交流中心工作人员统一办理户口申报
所需材料:1、落户申请书2、户口证明或居民户口簿3、毕业证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5、学生就业安置介绍信
情况2、"国家认可的国外、境外大学等同本科以上学历,在昆工作,无固定住所的外地公民,申请户口落入省、市人才交流中心"
注:申报落户需先到省、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户口、档案托管手续后,由交流中心工作人员统一办理户口申报
所需材料:1、落户申请书2、户口证明或居民户口簿3、毕业证4、云南省教育厅国际交流中心或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境外学位证书(须翻译为中文)经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登记备案的云南省劳动合同书,(分配到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部门的人员提供省人事厅人才流动开发处或市人事局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工)
情况3、"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在昆工作,无固定住所的,申请户口落入省、市人才交流中心"
注:申报落户需先到省、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户口、档案托管手续后,由交流中心工作人员统一办理户口申报
所需材料:1、落户申请书2、户口证明或居民户口簿3、人事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4、经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登记备案的云南省劳动合同书
情况4、"特殊专业职业技能的人员、高级技工等,在昆工作,无固定住所的外地公民,申请户口落入省、市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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