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消费需求,自主选择自己满意的商品或服务,决定是否购买或接受的权利。它是消费者的一项权利。自主选择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获得称心如意的商品和服务的基本保证,也是平等自愿原则在消费交易中的具体表现。
联通公司变相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由于联通和移动在中国的垄断地位,目前我们谈手机用户自主选择服务,是不现实的。但是,手机用户完全有权利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某项服务。如果在今年5月1日以前,联通公司就告知手机用户,来电显示在将来会收费的,那么,手机用户就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至少有以下几种不同的选择方式:
(1)不接受来电显示服务;
(2)无论收费与否都接受来电显示服务;
(3)在免费时接受来电显示服务,不免费的时候不接受来电显示服务;
(4)在免费期间不接受来电显示服务,而收费时接受来电显示服务。这四种选择方式都是手机用户的自由。而联通恰恰没有尊重消费者的这些多样性的自主选择权。使很多人的权利不能有效地行使。
这种自主的选择权不仅仅是经济角度的问题,还涉及到人权问题。一个人只有能自主地做法律不禁止的事,才能更好地体现自身的价值。一个缺乏自主选择权的社会,是一个压抑的社会,是一个市场经济不健全的社会,甚至可以说是缺乏民主意识的社会。这一点是从社会生活的一点一滴中体现出来的。而联通恰恰扮演了这个不光彩的角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全文86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