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买卖农村房屋,一般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受让人具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2、受让人没有宅基地,且符合申请宅基地应具备的条件;
3、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一、网上签订的房屋买卖买卖合同有效吗
在依法买卖的情况下是有效的。
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
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
2、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
二、宅基地转让条件有哪些
宅基地转让条件如下:
1、取得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
2、受让人没有宅基地使用权;
3、受让人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4、受让人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或外部成员。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的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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