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我国国土局在处理土地纠纷时的执法行为和执法资格。国土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具有相应的执法权。具体土地管理法应该有人员的执法资格方面,一般是省国土厅发。县级以上国土局会有执法大队,执法证比较多。而国土所一般没有执法证,正常都是打报告。大的国土所,有执业证也不会违法,这是内部分工问题。
我国国土局在处理土地纠纷时,依据法律授权,作为国土局的派出机构,其执法行为是以县级以上国土局的名义进行的,因此具有相应的执法权。具体土地管理法应该有。人员的执法资格方面,这个就是单位内部负责发证,一般是省国土厅发。县级以上国土局会有执法大队,执法证就比较多了。具体到国土所一般没有执法证,正常都是打报告。大的国土所,有执业证也不会违法,这是内部分工问题。
【素材】国土局执法大队能否抓人?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因此,国土局执法大队作为行政机关的一部分,不能直接抓人。若要抓人,国土局执法大队应当将涉嫌违法行为的当事人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若当事人对国土局执法大队的行政处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国土局执法大队是国土局处理土地纠纷的派出机构,其执法行为是以县级以上国土局的名义进行的,因此具有相应的执法权。具体土地管理法应该有。人员的执法资格方面,这个就是单位内部负责发证,一般是省国土厅发。县级以上国土局会有执法大队,执法证就比较多了。具体到国土所一般没有执法证,正常都是打报告。大的国土所,有执业证也不会违法,这是内部分工问题。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因此,国土局执法大队作为行政机关的一部分,不能直接抓人。若要抓人,国土局执法大队应当将涉嫌违法行为的当事人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若当事人对国土局执法大队的行政处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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