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大队是否有拘留人的权力?
时间:2023-07-02 18:30:37 18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治安大队有拘留权。治安大队是公安局的一个部门,可以报公安局领导批准,行使公安机关的拘留权。刑事拘留不超过37天,治安拘留不超过15天。治安大队,是公安部门为了维持一方的社会安定、地方平安、居民安宁、社会动态、户籍管理、户口审批、人口统计而设立的专业队伍。治安大队是公安机关的内设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行为人作出治安行政处罚,而必须以公安机关的名义作出处罚决定。

治安拘留可以保释吗?

当事人被治安拘留的,可以保释。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暂缓行政拘留的,可以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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