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通过支付金钱弥补受害方因违约造成的财产或利益减少而产生的一种责任形式。赔偿损失是一种具有明显救济功能的重要违约责任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不仅适用于违约责任,也适用于侵权等民事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不仅适用于有效合同的违约,也适用于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害赔偿。
赔偿损失的范围
赔偿损失是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财产或者利益减少的一种责任形式。赔偿损失的范围需要依据具体情形赔偿合理的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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