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规定,作为房屋购买者的权益受众,若您在购置房产的过程中察觉到开发商确实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径,首先可考虑采用以民事协商方式进行调解。
如若调解未果,您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向各级消费者协会提出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条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意见。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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