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入职公司八个月之久仍未能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在此种情况下,依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实际上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对于自身的合法权益来说,您此刻完全拥有申请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公平公正的仲裁的权利,并据此要求用人单位对您未签定劳动合同的过错付出长达八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偿责任。
请注意,这种支付给您的双倍工资并非随意决定的数额,而是必须要以您真实的工资收入为基础来定量。
同时,我们也欢迎您能进一步寻求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的专业律师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帮助,以便能够成功地维护您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全文4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