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先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拿到工伤认定决定后再申请。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需要在伤情稳定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后申请鉴定。此外,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应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复印的完整病历材料、检验报告等。;(3)工伤职工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申请人提供不完整材料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没有出院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1、劳动者没有出院但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可以做伤残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全文71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