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死亡的,一般情况下,委托合同终止。委托合同的成立,是以双方信任为基础,为人格专属的法律关系,如果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破产;
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与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能否取得互相的信任还是未知数,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出现,法律规定在这些情况下,委托合同可以终止。
一、受托人和委托人是否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
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委托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解除委托合同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不可归责于委托人或者不能完全归责于委托人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委托人对受托人因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失不予赔偿或者只赔偿其部分损失。
二、民法典委托合同终止主要有哪些后果
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是,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但是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三、委托合同知识产权归属怎么确定
委托合同知识产权归属确定:
1、受托人和委托人可以自行约定作权所有权。一方面是尊重作者,即受托人的意愿,另一方面是为了方便委托人有效使用作品;
2、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法律规定作权属于受托人。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委托人提供委托作品。
受托人行使作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妨碍委托人的正当使用。因此,委托合同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主要取决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
全文6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