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陪产假国家规定为15天。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男职工可以在配偶生产时享受15天护理假,也就是陪产假,以便男职工能够更好地照顾生产的妻子。在护理假期中,与产假一样,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女职工还可以向所在单位办理申请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拨付给单位,再发放给职工,相当于工资。
陪产假的国家规定有哪些
陪产假一般十五天,由当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作出规定,各地标准不一。比如:湖南省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江苏省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接受节育手术的,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并发给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
女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和母乳喂养的规定,为母乳喂养提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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