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仲裁员回避的条件有如下几点:
1、当事人有权可以申请仲裁员回避;
2、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
4、与本案当事人和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平仲裁;
5、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当事人有权申请仲裁员回避吗?
回避,分为主动回避和申请回避两种。主动回避是指仲裁委员会成员或仲裁员、书记员、鉴定员、勘验人,以及翻译人员,如有法定情形自动退出对案件的处理井不再执行与该案有关的任务。申请回避是指案件当事人、代理人,如果认为仲裁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该仲裁人员退出本案并更换人员的请求。申请既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但申请需要在组成仲裁庭以后,裁决作出之前提出。仲裁委员会主任的回避,由仲裁委员会决定;仲裁委员会其他成员、仲裁员或其他人员的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委员会主任对回避申请应在7日内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四条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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